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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為您是我老公的爸爸~王先生,所以必須尊稱您為:爸爸
因為您是我老公的媽媽~王太太,所以必須尊稱您為:媽媽

嫁到王家已經3年了,老公家有一個姊姊結了婚就住在同一個城市裡,還有一個妹妹未婚,
與我們同住一個屋簷下,
這三年來,我們生了一個孩子,由我親手帶,
舉凡洗衣、煮飯、洗澡、換尿布、泡奶粉、餵飯,全都不假他人之手,
連出門也都是背著出門不然就是放個機車椅,帶他進進出出,全都不敢麻煩婆婆幫忙帶。
每天,帶著孩子上菜市場買菜,趕回家忙著洗菜切菜,等全家大小都吃飽了,
再由我洗完全家大小的碗盤,其他成員一律在客廳吃水果看電視;
逢年過節、初一十五,舉凡拜拜的日子,我永遠都必須在場,那天絕對不能安排旅遊在外,
但這只有針對我,因為我是媳婦,其他人不必拜拜都沒有關係!

老公的姊姊,結婚前因為對方的公婆已經過世,所以我的公婆非常開心地同意他們結婚,
因為這樣女兒不用侍奉公婆,又可以住在公婆留下的新房子裡過自己小倆口的生活,
下了班兩人也從不開伙,因為姊姊不會做菜,喜歡吃什麼就一起在外頭吃,不必在乎其他人的肚子餓不餓。

然而,反觀我們,婚前公婆即講明婚後一定要跟他們住,不可以自己搬出去獨立,
沒有有特殊情況的話,一定要回家裡吃飯。
原先,在我爸媽的家,我也是他們的掌上明珠,家事不需要我動手,而我也不會燒菜煮飯,
這些事在婚後我必須樣樣都會,樣樣都要自己來,因為我跟公婆一起住。

其實,這本來就是我應該學習的,但
為什麼您們老是嫌我煮的菜不夠好吃?那您的女兒會做菜嗎?
為什麼您們老是嫌我做的家事不夠好?那您的女兒會動手做嗎?
為什麼您們老是嫌我的小孩帶得不夠好?那您們自己就教育得很好嗎?
為什麼您們老是嫌東嫌西,嫌別人的女兒哪裡做得不好,試問:您的女兒這些都做比我好嗎?
如果沒有,請教育好自己的心態,不要只會嫌棄別人,沒有摸摸自己的良心,
要是您的女兒在別人家這樣被嫌棄,您做何感想呢?
也請教育好自己的心態,您的兒女有沒有同樣的侍奉別人的父母,如果沒有,
請不要嫌棄別人的女兒都沒有怎樣的侍奉您們。

這就是人的私心,又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,別人的女兒操勞都是應該的,
自己的女兒不會做事也是理所當然的,
刮別人鬍子之前,請刮刮自己的鬍子,好嗎?

這些日子的感受,整理了「媳婦」與「女兒」的不同,還有「媽媽」與「婆婆」的不同
果真自己的女兒都是寶,別人的女兒都是草!

媳婦女兒的差別

1. 媳婦不想煮飯是"懶惰",

    女兒偶而才煮個一餐就是"貼心"。

2. 媳婦買的東西很"難"吃,

    女兒買的全部都”喔伊細”。

3. 媳婦出門旅遊是"浪費"錢,

    女兒出門旅遊是"放"輕鬆。

4. 媳婦沒事"不要"常回娘家,

    女兒沒事"也要"常回來娘家才行。

5. 媳婦說經濟差回的話是: "  [活該妳不知節約!]",

     女兒說經濟差回的話是:"「女婿的能力太差。」 "

6. 媳婦上班回來家事要"包辦",

    女兒上班回來"等吃"補品。

7. 媳婦回嘴是"大逆不道",

    女兒回嘴是"正義秉然"。

8. 媳婦不會的做的事要"學"著做!

    女兒不會做的事就"不"用做。

9. 媳婦去玩沒帶老的是"不"孝,

    女兒去完只帶紀念品回來就是"大"孝。

10.媳婦買的用品怎麼用都"不"順手,

     女兒買的用品怎麼用都"好"用。

11.媳婦賺的錢是夫家所"共有",要幫忙擔家計.

     女兒賺的錢都該是個人"私人"所得夫家不得過問。

     當然囉:兒子的薪水"不該"交給媳婦處理,

     女婿的薪水最好是"全部"都交給女兒任意使用。

12.媳婦的孩子不乖是媽媽"沒"教好,

     女兒的孩子不乖是是孫子"調皮"惹媽媽生氣。

13.媳婦的老公"惜某"是某奴,

     女兒的老公"惜某"是大丈夫。

14.媳婦出嫁最好跟娘家"撇"乾淨一點,

     女兒出嫁切"不可"忘了生身父母。

"媽媽&婆婆的差別":

1. 頂媽媽的嘴,媽媽一下子就"忘了";

    頂婆婆的嘴,一輩子"牢記"在心。

2. 媽媽切水果給妳吃,"順其自然";

    妳切水果給婆婆吃,"理所當然 "。

3. 肚子餓了,媽媽煮三餐給妳吃,很"自然";

    婆婆煮三餐給妳吃,很"不孝"。

4. 吃飯時間,忘了叫媽媽吃飯,"沒事";

    忘了叫婆婆吃飯,"沒禮貌,沒家教" 。

5. 媽媽在忙,妳沒幫忙,"沒怎樣";

    婆婆在忙,妳沒幫忙"皮在癢"。

6. 在媽家,出門辦事,"不必趕回家",只等吃飯;

    在婆家,出門辦事,"就要趕回家"...煮飯。

7. 媽媽訓話,"可"回應;

    婆婆訓話,"要"惦怗。

8. 出外旅遊沒帶媽媽,"沒"人說妳不孝;

    但沒帶婆婆,可是會"有"人說妳不孝了。

9. "可以"在媽媽面前說妳先生的不是,

    但千萬"不可"妳婆婆面前抱怨妳先生的不對。

10.在媽媽面前,偷懶"心安理得";

     在婆婆面前,這個"懶字說不得",更別說付諸行動。

11.在家,有好吃好喝的,媽媽捨不得吃,留給妳;

     但在婆家,歹勢(台語),     是妳要留給別人

     (順序是:公婆,老公,孩子,有剩才輪到妳)

12.妳的悲,妳的喜,媽媽很在乎,

     但婆婆…這個就很難評估..才不會擦小你咧。

13.在媽媽面前跺腳,是撒嬌;

     在婆婆面前跺腳,是大逆不道。 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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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完這篇文章,感覺好像是幾百年來,就一直存在傳統觀念的家庭裡,只要公婆的心態轉變為當媽媽的心態般對待嫁進來的媳婦,這樣不就天下太平了,不要老是把兒子的老婆定位在「媳婦」,所以「媳婦」該要會什麼、該要做什麼,
也不要覺得媳婦嫁到家裡來就應該一手包辦家裡的所有事,畢竟小倆口是結婚開始自己的另一個里程碑的人生,而不是女方「賣」到男方家。
這樣也許就可以少些家庭紛爭與批評,彼此的日子也過得更開心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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